“贪酒误事”。看着自己和两个好朋友被送进拘留所,青工刘某说不出的懊悔。
2006年12月12日晚饭时间,青州市某钢管厂的青工刘某和自己的同事杜某、林某等四人聚到一起喝酒,结果越喝越投机,不觉竟喝了两个多小时,晚上9点多钟,四人已经酩酊大醉,走路歪歪扭扭,互相搀扶着要回厂上班。这时大雾,正巧东坝居民李某骑摩托车经过,躲闪不及将林某撞到。酒后失态的刘某十分恼火,一句“你没长眼”接着用脚踹李某摩托车,随后一起来的两个同事,不问青红皂白,拳打脚踢,将李某左眼打伤,眼镜打飞。围观众人见情况危急及时将他们拉开。
青州市公安局东坝派出所接到报警,立即出警,将参与打人的三人“请”到派出所约束醒酒,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,依法将三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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